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倡导高尚、文明、健康的文化艺术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审美情趣、文化品位、团队精神和集体主义意识,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2015年3月至4月举办我校第二十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
二、活动目的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目的在于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体现我校素质教育的丰硕成果,以多形式、多渠道、集中力量、全方位进行群体性审美教育,努力实现文化、艺术、思想教育同时并举,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安排
(一)戏曲大赛
1.承办单位:机电学院分团委
2.决赛时间及地点:3月21日,大礼堂
3.组织方式:每个分团委可报1-2个,同时面向全校报名,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初赛
(二)组合唱大赛
1.承办单位:外语外贸学院分团委
2.决赛时间及地点:3月28日,大礼堂
3.组织方式:每个分团委可报1-2个,同时面向全校报名且个人参加的组合不得超过2个,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初赛
(三)曲艺大赛
1.承办单位:电气学院分团委
2.决赛时间及地点:4月11日,大礼堂
3.节目数量:每个分团委限报1个,同时面向全校报名且个人参加的节目不得超过2个
4.参赛要求:每个参赛节目时长限制在12分钟以内,每超时10秒扣0.1分(不足10秒按10秒计算);最终定稿剧本在报名时报至承办学院,纸质稿5份、同时报送电子稿,由承办学院汇总后报至校团委。
(四)校园歌手大赛
1.承办单位:西校区分团委
2.决赛时间及地点:4月18日,西校区风雨操场
3.组织方式:面向全校报名,分团委可推荐选手参赛,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初赛、复赛
(五)舞蹈大赛
1.承办单位:建测学院分团委
2.决赛时间及地点:4月25日,大礼堂
3.节目数量:限报2个
4.参赛要求:每个参赛节目时长限制在7分钟以内,每超时10秒扣0.1分(不足10秒按10秒计算);参赛的节目提倡自创自编自导,要能突出大赛主题、展现大学生精神面貌。
(六)二○一五年“五四晚会”暨第二十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颁奖晚会
晚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承办要求
各项比赛承办单位需认真做好比赛前后的宣传、组织等承办工作,并于比赛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上交相关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
四、奖项设置
1.单项赛事。每项赛事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奖项的指标数原则上按照各参赛队伍总数的10%、15%、25%和50%划定。
2.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主要考核各分团委赛前组织参赛情况、赛中选手参赛情况及得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考虑后进行评选,拟评选出5个,作为对工作肯定和鼓励,结果不纳入年终考核。
3.优秀节目奖。自本年度起,凡属于分团委组织编排的优秀节目入选校级大型文艺晚会(迎新、毕业晚会),将授予“优秀节目奖”,且在各分团委年终考核中予以一定体现。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团委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学生真正在活动中施其所长、发展个性;加强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争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精心组织,围绕主题,突出教育,注重实效。各分团委要正确把握好本届艺术节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主题,追求创新、注重效果, 编排一系列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节目,同时实现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教育功能。